本週的最大事件自然就是楊淑君的失格事件了。
根據林林總總的資訊,以及幾天來的發展,現在脈絡可以說頗清楚了。
順序可能是這樣的:
1. 檢錄過程當中,由於楊的新款襪子有些問題,被認為不能使用,於是楊改用舊款襪子上場。而沒有注意到這場的比賽不應當在腳跟貼貼片,所以照樣貼上去。(跆拳道比賽,某些場合腳跟需要貼貼片,某些不用)
2. 但在比賽正式開始前,工作人員有注意到這問題,於是要求楊將腳跟的貼片取下,楊也照做了。並將貼片交給教練劉,劉隨手把貼片丟在椅子下。
3. 比賽即將結束前,技術官員洪,注意到楊的襪子有些問題(不是新款),於是要求暫停比賽。把楊叫過來之後,看了看襪子,沒有發現貼片。問了裁判,裁判表示比賽開始前的確有貼片,但交給對方教練了。於是洪要裁判過去教練處把貼片取來。
4. 取來貼片後,洪基於某些『個人隱私』的理由,認定比賽開始前有貼貼片,是意圖影響比賽的作法,於是判楊失格。
------到這邊為止,僅僅可以算是一個『烏龍』的判決事件而已。其實主辦單位應該可以明快處理的,但不知道怎樣的原因,越演越烈。
------這或許跟這場比賽是委外的有關。這類賽事,主辦國不可能包山包海,於是以跆拳道比賽來說,基本上是『外包』給亞跆盟辦理的。所以,判決結果當然不是亞運主辦單位可以處理,必須透過亞跆盟。
5. 亞跆盟一開始片面相信洪的說法,加上歷次來對台灣那種『奇妙』的情結,於是對於台灣的處理態度相當粗暴。不只記者會嚴厲批判台灣代表隊,甚至在官方網站上發出幾近羞辱的文字。
6. 這作法當然引起台灣民間的激烈反感,種種抗議方式出爐。
7. 亞跆盟的說法三天三變,到本週日的最新說法。總算是承認了楊的貼片早在比賽開始前便有取下,但仍然認定他有作弊意圖。
到目前為止,可以總結以下的結論。
1. 亞跆盟顯然非常剛愎自用,並且,對台灣有種『奇妙』的情結。因為歷年來,跆拳道的南韓籍裁判偏袒自家選手,打壓台灣選手,是時有所聞。(當然,也可以解釋成台灣選手實力強大,常常在決賽跟南韓爭冠軍有關)
2. 主辦國的中國方面,我還是不認為,他們有能力影響南韓人主導的亞跆盟。(這點從影片可以看出來,基本上是洪在指揮場地的人員,包含趙)
3. 馬政府一開始的應對步調慢,是可以理解的。主辦國是中國,我們不可能在檯面上過於掃對方的面子,但比較能夠應對的,就是放任民間的抗議行動。以達到軟中帶硬的效果。
4. 身為庶民階級的我們,能夠支援這些代表隊的作法不多,但可以從抵制韓國商品做起。
總之
拒絕韓國商品,你我都可以做得到。
抵制韓國戲劇藝人遊戲,是你我都可以馬上做到的簡單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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